主持人 刘军
岳麓区学士街道玉江村村民:我媳妇是岳阳汨罗市人,今年3月与我儿子结婚,8月1日将户口迁入岳麓区。她原先在汨罗缴纳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12月就要到期了,准备在岳麓区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告之要3个月生效(就是要到2015年4月生效)。但我媳妇明年2月要生小孩,没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不能报销,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补办?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前政策,异地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关系尚不能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在汨罗市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能转移到长沙。同时,由于长沙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设有3个月的等待期,为避免届时享受不到相关待遇,现在她可以尽快(2014年11月内)到岳麓区相关街道参加2014年、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明年2月1日后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同时,还要提醒一下外地来长的居民,当户口迁到长沙后,请及时补购不能随户口转移的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