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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关于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6/7 18:33: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长沙铜官窑与民生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设备类)》、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设备类)》 (上述合同 以下合称“主合同”)等相关协议, 民生金融租赁向长沙铜官窑出租设备, 融资租赁本金为 2.5 亿元,同时, 长沙铜官窑向民生金融租赁转让设备后回租,融资租赁本金为 3 亿元。 上述融资租赁期限为 5 年, 年租赁利率为 6.65%。

  公司与 民生金融租赁就主合同签署《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期间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长沙铜官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上述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服务;音乐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与 民生金融租赁就主合同签署《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长沙铜官窑应向民生金融租赁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民生金融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长沙铜官窑应付款项,且包括长沙铜官窑在主合同项下因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未能如期完工的违约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期间为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长沙铜官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同时,本次融资有助于增加长沙铜官窑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金额为人民币 1 51.98 亿元(未含本次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 51.98 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涉及诉讼的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关键词:长沙旅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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