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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线租赁以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7 8:30: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线租赁以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国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明并附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特定资格条件:无。

  地点: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title=采购网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5月22日17时至2018年5月29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1.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2.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279号(岳华与府中交汇处)】。

  3.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金托管专户。

  3.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子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4.2、投标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金由牵头方缴纳。

  3.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金时,应按照获取的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重新下载《投标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金。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推广采购信用工作等采购政策。

关键词:长沙市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