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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丽都大厦存重大火灾隐患

※发布时间:2018/3/25 1:44: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陈苹)长沙市丽都大厦的租住户们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胆中,自今年1月23日起,该大厦的消防设施处于全面瘫痪状态,已被消防部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今天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来到丽都大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快整改。

  据了解,这栋大厦共30层,1至4层为裙楼,5层以上为公寓,4层裙楼均被业主用作门面、酒店、宾馆等,公寓内现有460多名租住户,公寓于2007年10月竣工,当年11月29日通过消防验收合格。

  “由于之前的物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保养方面不到位,导致近年来大厦的消防设施不断出现故障,直至今年年初,大厦完全进入瘫痪状态。”消防监督人员介绍。

  “消防控制室的主机是整个系统的大脑,现在已经全部报废。”来到整栋大厦的消防控制室,消防监督人员指着摊放在地上的主机表示。同时,大厦部分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堆放在消防控制室内。

  在大厦内,工作人员发现,该大厦的应急照、疏散标志损坏率超过了50%,防火门及闭门器损坏率超过30%,自动消防设施已经无法正常联动,火灾报警系统已瘫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排烟设施已经无法正常运行。

  “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火情,烟感探头、消防洒水喷头等防排烟设施都无法正常工作,喷头洒水功能无法,主机也无法获得,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整个消防控制系统就如同摆设。”消防监督人员说,“如果发生火情,这将大大延误时间。”因丽都大厦处于长沙老城区,消防通道十分狭窄,消防车很难通行,高层扑救有一定困难,容易造员伤亡事故。

  今年1月初,长沙市芙蓉区消防大队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整改,责令大厦在2014年12月前整改到位,并要求大厦在火灾隐患消除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据了解,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于2013年底接手,当时的消防控制系统已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多次和业主协商,以求解决基础消防设施问题,但由于有的业主不配合签名,维修资金迟迟得不到落实。

  租住在12楼的曹小姐在这里生活了1年多,她告诉记者:“每天生活在这样的隐患下,让人无法放心。”对于有的业主不配合签名的事,她说:“大厦从未发生火灾,很多人自然就会存在侥幸心理。”

  “我们作为消防安全的责任单位,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单位的日常管理,通过加强消防巡检,配置灭火装备,用人防、物防来弥补技防,并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物业负责人江杰说。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现小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拨打“96119”火患举报投诉热线或者通过“湖南消防”微博、微信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