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3月29日讯(分站记者 熊毅 见习记者 柳佳 通讯员 文坚)房屋出租不规范、家庭旅馆管理混乱等现象将被处以罚款了。记者28日从长沙县获悉,该局已启动开展出租屋“三治三防”专项行动,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你们虽口头协定了租金,但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8日上午,星沙街道广泰家园小区,将自家房子出租的裴女士在接受星沙的检查时,受到了口头处罚。
星沙陈淼介绍,从4月1日开始,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不按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按报告、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这六种情形,机关将按关,对房东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5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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