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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合一”注册登记等新政将落户长沙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6-6-8 21:51:0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导语:位于长沙高新区内的企业,将实行“审核合一”注册登记制度;原登记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变动登记机关……1月22日,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最近出台了支持长沙高新区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营商

  位于长沙高新区内的企业,将实行“审核合一”注册登记制度;原登记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变动登记机关1月22日,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最近出台了支持长沙高新区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营商。

  根据《意见》,高新区将实行“审核合一”注册登记制度。对高新区内市场主体的名称预先核准及延期,企业名称、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企业迁移登记和备案等事项,由具有资格的受理人员依法履行受理和核准职能,以提升审批效能。长沙高新区还将实行“简易注销”登记。

  根据《意见》,原登记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变动登记机关。原在高新注册但登记住所(或主要经营办公场所)在长沙市其他区域的企业,按照企业自愿及高新区同意的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变动登记机关。

  为支持高新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意见》明确支持高新区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公开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保障和方便债权实现;开展股权质押登记,按照股权出质登记有关提交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企业股权质押登记;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帮助企业实现商标专用权资本化运作。

  为提升园区工商信息化建设水平,长沙高新区将建设商事主体信息指挥调度中心,在高新区政务中心设立市场主体电子信息显示终端,提升园区企业信息的数据归集、实时显示、统计运用能力。

  据悉,《意见》出台后,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加紧研究,将尽快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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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沙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