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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财汇新天地“车位售房”被叫停

※发布时间:2019-7-12 7:33: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车位,大概是每个小区业主最纠结的存在。买吧,车位属于增值品,是少有资源,有自己的车位停放车子也会更安全,也更加节省时间,并且带车位的房子也更容易升值。但是买车位同样有劣势,费用支出多不说,还有平时的管理费用,要知道,车位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每一段时间都要交纳管理费。

  今天,长沙的蒋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准备在黄兴中财汇新天地购买一套新房,却听置业顾问说,想要买房,就先要买一个车位。蒋先生认为这是违法的销售。

  虽然大城市的购买力比较强,所以车位和房子对开发商来说没有影响,车位也不愁卖。但是如果是销售性质就不一样了。产权车位属于商业地产,而普通住宅属于住宅产权。而销售,一来可能没买车,车位暂时用不上,二来还超出了预算。

  首先销售是违法的,如果你已经买了房子,现在要求你必须掏钱买车位,这是强卖,对方不。投诉?你能买到的东西,在合同里一定是对开发商有的,你要相信动辄千亿体量的房地产公司,法律团队还是雇佣的起的;若无,私下解决可获得的赔偿或利益也远低于业主预期,因为,业主总想要从开发商身上获取最大利益,而开发商是在合理的市场规则下给与补偿;不满意?继续投诉?开发商并不太怕相关部门,因为大体上是合规的,只要能维稳,相关部门不会太难为开发商,因为这类小事儿的投诉太多了;不满意?打官司?这可能是所有开发商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因为省事儿~从个人角度,业主是用额外时间精力打官司,房地产相关人员是用上班时间处理,谁吃亏一目了然。打官司结果无论输赢,在执行方面会延误多久也不清楚,到时车位涨价,开发商巴不得收回再高价卖出去,业主你还要退车位么?综上,房地产这种高价值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免不了有各种条件(谁让现在还是卖方市场),且都是被合同约定的条件;若要买,就选一个自己能接受的条件的楼盘,因为在销售看来,欲望情夜你不买,后面还有大把人在等着。

  而这次事件的最终,售楼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蒋先生和其他收到类似信息的市民,均享有购房,无需购买车位,目前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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