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湖南人事招考网(上予以公布。
(三)未完成体检或体鬼节出生的人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二)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