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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沙买房政策、资格、首付、落户详解!赶紧转发收藏

※发布时间:2019-8-14 11:54: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不断推出的房产新政,细则很多,今天,小编对这些新政的干货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梳理,希望能够帮到想买房的你。

  ②户籍家庭,家庭(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

  服役地在长沙市的,由所在团级以上干部(士兵)管理部门出具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含军官证、证、士官证、士兵证及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

  入伍前户籍地在长沙市的,除上款证明外,还需由入伍地门(含)出具本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证明;入伍地在长沙市的,除上款证明外,还需由入伍地县(市)级征兵办出具从长沙入伍的证明。

  是指本人及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合同网签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在限购区域内,被征收人原房屋被征收,可以在签订征收协议后一年内,凭长沙市征收办已备案的拆迁协议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按被征收套数购买商品住房。

  2017年9月23以后(含9月23日)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和集体户个人,且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及棚改货补房上市、遗失补证、变更、更正、离异及夫妻约定取得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换证前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时间起算,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①2017年9月23日后(含2017年9月23日)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提交资料: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去单位所在地的办理落户(集体户口),一般10天左右落户成功。

  提交资料:准备好以下资料,前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45-48窗口【咨询电线】、或迁入地办理集体户口。

  已通过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个税的纳税人和已完成申报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持二代身份证到地税部门设置的自助终端上打印个税完税证明;

  未实现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应由纳税人提供身份证明、已扣缴税款凭证和扣缴义务人情况说明,经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获得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税的完税证明。

  ①拟购房人在开发商处填写《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申请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开发商审核后在网签系统中录入拟购房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到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每天定时将当天申请信息提交到、社保等部门予以核实;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到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现役军人的,开发商需提交收取的相关证明资料,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统一报长沙市警备区审核;

  ④符合购房资格的,开发商打印《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签订网签合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退还收取的资料并告知购房人及原因;

  ⑤办理合同备案时,开发商须提交《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期、现房经网签备案后才能办理登记、转让、抵押、租赁、贷款、a型血女人的性格完税等手续。

  长沙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征收(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居民家庭及市批准的其他家庭。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家庭中至少1人或离异、丧偶、年满30周岁未婚的单身人员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棚户区、道建设、重点工程等项目涉及被征收人员在期限内签约且无房或住房困难的可以申请:

  3.落户长沙3年以上、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符合中等偏下收入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指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70%。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30%。

  财成国际

关键词:长沙买房